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
发布时间:2011-06-22 被阅览数: 0 次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石铁路院财[2007]第07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运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项资金包括用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的中央专项资金、地方专项资金、学院自筹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的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设备购置;地方专项资金和学院自筹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建设、非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及专业群建设、学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