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20 被阅览数: 0

一、收费项目

普通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


二、收费标准

收费编码

收费类别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普通高校学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价行费[2018]93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价费[2008]42

 

优势专业上浮10%

1

工程试验班

普高本科学费

/生·学年

4900



2


普高本科学费(优势专业)

/生·学年

5390



3

普通专科

普通专科学费

/生·学年

5000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价费[2008]42


4


艺术类专业学费

/生·学年

6800



5


中外合作专业学费

/生·学年

15000

《关于制定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有关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服务价格【2021】1896号


6

成人函授

成人函授学费(文)

/生·学年

700

冀价行费[2008]42号


7


成人函授学费(理)

/生·学年

900



8


成人函授学费(艺术、体育)

/生·学年

1200



9

普通本、专科

普通高校住宿费

/生·学年

500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价费[2008]42


10

各专业学生

普通话测试费

/人/次

25





受理部门及地址: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监督电话:0311-88621190




学府路校区办公楼107



2022年8月20日


三、收费依据

1.《河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冀价行费20086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42号)

3.《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 号)

4.《关于制定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有关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服务价格〔2019〕1896号

5.《关于调整办公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


四、收费对象

专科三年制在校生、3+2转段生、函授生


五、征收方式 

学院统一采用“校园安心付”平台线上收费


六、减免规定

1.符合当年的建档立卡要求,减免本学年学费、住宿费。

2.复核退役士兵减免规定的,减免学费。

3.按照学院规定办理走读的,减免住宿费。


七、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21021

0311-88621190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四水厂路18号邮编:050041联系方式:0311—8862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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